南通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(最新)


【资料图】

一、南通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

1、核定当次缴费不满10年的,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%确定;

2、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,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%确定;

3、缴费20年以上的,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%确定。

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5倍。(2006年7月前农村户口的标准为同类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70%。)

二、目前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?

根据《关于调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通人社劳〔2021〕9号):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南通市最工资标准,南通市市区、启东市执行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;海安市、如皋市、如东县执行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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