缺席判决对原告和被告的区别,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

一、

缺席判决对原告和被告的区别

缺席判决对原告和被告的区别如下:


【资料图】

1.对于原告提出诉讼然后开庭不到,会被视为不想起诉,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由法院来裁决作为原告撤诉处理。

2.被告到庭主要就是给自己进行辩解,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。被告不到庭同样根据确实的案件情况审理后进行缺席判决。

3.被告在开庭过程中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在中途离开了庭审现场,也可以做出缺席判决。

二、

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

缺席判决的使用条件有:

1.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,被告提出反诉的;

2.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;

3.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,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;

找法网提醒,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,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也可以缺席判决。

三、

相关法律条文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,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按撤诉处理;被告反诉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
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,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
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,宣判前,原告申请撤诉的,是否准许,由人民法院裁定。

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,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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